发布日期:2022-04-19 20:45 点击次数:132
通信网点营业人员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私自开办了手机卡并对外出售,而这些手机卡经过层层加价之后最终转移了电信诈骗分子手中。近日,山东莱阳市公安局破获了一起帮助信息网络活动犯罪案件,抓获犯罪嫌疑人两名。
2021年12月,莱阳市公安局接到烟台市公安局反诈中心推送线索,有20多张手机卡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嫌疑人利用手机卡开通网上银行,然后为境外诈骗分子转移涉案资金。
经过对手机卡的查询,民警发现这个手机卡的注册人是莱阳籍一名70多岁的男子,但是民警分析认为这个年龄段不符合电信网络诈骗的特征,于是深查这张卡的来源。
民警发现,这20多张手机卡的持卡人都是莱阳本地人,其中以中老年人居多,并且所有持卡人都有一个共同特点:他们都声称这些手机卡并不是自己本人办理的。接下来,民警进行了深挖细查,结果又有了惊人发现:这些手机卡的实际注册地全都来自莱阳市穴坊镇的一家通信营业厅代理网点。12月15号,民警对代理商万某进行了依法传唤。
代理商万某利用代理商权限,趁客户来开卡的时候,在客户不知情的情况下,偷偷地利用客户身份信息多开出一到两张卡。
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原来是通信运营商代理网点出了“内鬼”。万某交待,他利用一些客户开办手机卡或是办理其它业务的机会,私自窃取客户的有效身份信息多开出一到两张手机卡副卡。
万某之前属于一名通信运营商的工作人员,后来辞职自己经营了一家店,然后代理了一些第三方的运营商,万某将这些私自开出的手机卡以每张200元到300元不等的价格卖给了莱阳的李某伟。
据李某伟供述,他之前在网上刷单被骗了,想通过其它办法把钱捞回来,于是就跟骗子聊起来,骗子让他提供手机卡供他们诈骗使用,并答应给他一部分佣金回本。
李某伟本身是一名电信网络诈骗的受害者,可最后却成了诈骗分子的帮凶,从受害人变成了犯罪嫌疑人。李某伟从万某处购得手机卡后,直接出售给了诈骗分子用于电信网络诈骗。
李某伟一共从万某处购买了20多张手机卡进行出售,万某非法获利了4000多元,李某伟非法获利2000多元。目前,两人都被采取了刑事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