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19 23:20 点击次数:80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刑警大队2021年3月10日接刘某某报案称被诈骗1870801元人民币,随即我分局刑警大队迅速展开侦查研判,对涉案部分被冻结账户情况查证清楚且被冻结需返还被害人资金所属明确,依据中国银监会办公厅、公安部办公厅印发的《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案件冻结资金返还若干规定》第六条、第七条、第八条之规定,现由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依法进行审批返还受害人资金并向社会公告。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刘某某被诈骗案依法冻结并需资金返还的冻结银行账户9个:
户名:黄某某,账号:6227074750410747,被冻结金额:2425780.18元,权属返还金额:25432元。
户名:刘某某 ,账号:6213362149911614071,被冻结金额:116345.33元,权属返还金额:42000元。
户名:丁某某,账号:6222030408001856247,被冻结金额:1568.59元,权属返还金额:220元。
户名:陈某某,账号:6228450388005153676,被冻结金额:212009.51元,权属返还金额:152611元。
户名:鈡某某,账号:3217996020027551736,被冻结金额:402945.11元,权属返还金额:6530元。
户名:陈某某,账号:6227003322740116486,被冻结金额:52134.44元,权属返还金额:6739元。
户名:金某,账号:6217582000041307463,被冻结金额:71212.41元,权属返还金额:11653元。
户名:杨某某,账号:6235757000000931874,被冻结金额:65020.68元,权属返还金额:631元。
户名:季某某,账号:6228431089692274973,被冻结金额:711399.01元,权属返还金额:53504元。
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自2021年3月10日起陆续被我局依法冻结,在近10个月的冻结期间,我局依法联系相关被冻结账户所有人查证相关情况并要求其提供相关证据材料,在近10个月的冻结期间内,均无外地公安机关和其他案件受害人联系我局办案民警。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内如有其他案件受害者的资金,由资金所有人在公告之日起持有效证件、相关证明材料及案件立案资料到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反诈中队说明情况。
若公告之日起30日内上述被冻结银行账户的资金无其他受害人、利害关系人提出异议,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将依法返还被害人被骗资金。
特此公告!
联系人:赵警官,联系电话:15661001616
赛警官,联系电话:18686093037
呼和浩特市公安局新城区分局
2022年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