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4-24 16:50 点击次数:172
“借用”一张银行卡或支付宝账号
一天赚1000元,10天就赚10000元
这样赚钱真轻松
......
小心,这是犯罪!
倘若你出借自己“两卡”和支付账号
那么就可能成为诈骗分子的“帮凶”
甚至为自己引来牢狱之灾
近日
信丰警方深入贯彻
“和谐2022”1号行动、
“长风3号”及“利剑行动”方案
采取高压态势
严厉打击涉“两卡”违法犯罪活动
成功抓获多名犯罪嫌疑人
1月19日
信丰县公安局崇仙派出所
成功抓获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嫌疑人黄某强
经查
自2021年6月起
犯罪嫌疑人黄某强提供自己名下
多张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个人账户
帮助不法分子
转移犯罪资金50余万元
从中非法获利5000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黄某强
已被信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18日
小河派出所成功抓获
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犯罪所得收益罪嫌疑人卢某辉
经查
2021年12月11日
犯罪嫌疑人卢某辉
提供自己名下的
多张银行卡、支付宝、微信等个人账户
帮助不法分子
转移犯罪资金4万余元
并将4万余元赃款据为己有
目前
犯罪嫌疑人卢某辉
已被信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1月16日
高桥派出所成功抓获
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
嫌疑人严某财
经查
2021年11月12日
犯罪嫌疑人严某财
明知他人实施违法犯罪
仍主动出借自己名下的
银行卡、微信、支付宝等个人账户
帮助不法分子
转移犯罪资金39万余元
从中非法获利6000余元
目前
犯罪嫌疑人严某财
已被信丰警方依法刑事拘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