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03 10:41 点击次数:103
为依法打击跨境违法犯罪行为,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湖南宁远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于2021年6月4日发布了《关于敦促宁远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人员投案自首的通告》、2021年8月17日发布了《关于公开警示非法滞留缅北人员的通告》、2021年10月20日发布《关于公开拟对非法滞留缅北人员采取惩戒措施的通告》,但依然有少数宁远籍非法滞留缅北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
经研究决定,对多次劝告至今仍非法滞留缅北地区宁远籍人员樊金友等9人拟采取注销户籍惩戒措施、拟对胡海勇等20人冻结户籍惩戒措施。
自本通告发布后,相关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必须于1月15日之前主动向当地乡镇街道、派出所报备。其家属应配合劝促非法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入境回国投案自首,对于如实供述自己违法犯罪行为的,可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犯罪情节较轻的,可以依法免予处罚。如上述人员仍一意孤行,拒不回国,公安机关将采取注销户籍强制措施。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宁远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
新型违法犯罪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