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05 08:06 点击次数:92
12月28日,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郁某某等33名被告人诈骗、偷越国(边)境案公开宣判。
经审理查明,2020年3月至7月间,被告人郁某某等人参加的犯罪集团,以“盛源集团”名义,多次自行组织或唆使他人偷越国边境,并长期以缅甸国果敢老街一大楼为窝点,针对我国公民实施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活动。利用手机,通过抖音、微信、钉钉、易信等聊天软件,以交友恋爱的方式,诱骗多名女性被害人使用虚假网络平台进行所谓的充值投资,达到非法占有被害人钱财的目的。现查明该犯罪集团已骗取了20余名被害人钱款600余万元。
兰州中院于2021年12月16日对该案公开开庭审理。根据查明的犯罪事实,以被告人郁某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以被告人黄某某犯诈骗罪、偷越国(边)境罪,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二十二万元;21名在案犯罪集团成员分别被判处十一年六个月至八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对10名犯偷越国(边)境罪的被告人,根据其认罪认罚的悔罪表现依法适用缓刑,全案判处罚金共计人民币200余万元。对被告人违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缴、没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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