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1 03:35 点击次数:114
2021年以来,湖南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根据国家相关法律及政策,多次敦促江华籍滞留缅北人员尽快回国。通过政策感召和多方劝导,绝大多数滞留缅北人员都认识到偷越国(边)境是违法犯罪行为,回到了国内。但仍有少数人员不知悔改、执迷不悟,无视政府部门的政策宣传和大力规劝,顽固不化,拒不回国。
根据公安机关掌握的滞留缅北人员违法犯罪事实,结合全县劝返工作实际,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已对“通告(二)”中17名仍滞留缅北拒不回国人员采取了惩戒措施,现新发现滞留缅北人员5人。在此,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再次重申,所有滞留缅北人员必须回国、回江华,如不及时返回国内,不但祸及自己,还将对家人、子女的参军、升学、就业、信用等多方面造成长久、严重负面影响。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12月20日前,凡主动联系户籍所在地政府和公安机关,并积极主动想办法回国投案的,可依法从轻、减轻处罚或者免予处罚。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江华瑶族自治县公安局
2021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