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3 02:21 点击次数:155
网骗手法层出不穷
让你防不胜防
一不小心便损失了
自己的血汗钱
这时
如果有人跟你说
可以帮你追回被骗的钱
你会心动吗?
殊不知这是骗子的圈套
打着追回钱款的幌子
利用急于找回钱款的心理实施诈骗
近日
一起诈骗案中
被害人多达170人
2020年12月1日,被告人张某注册法律咨询有限公司,并出资租赁办公场地、购买办公设备、进行网络推广、收集被害人信息等,雇请被告人王某、吴某、汤某,谎称能帮助网络诈骗被害人追回款项,以此骗取咨询费。2020年12月5至2020年12月11日期间,共骗取陈某等25名被害人人民币34497元。
2020年12月14日,被告人张某将该场地及办公设备以18000元的价格转让给谭某、牟某(另案处理)。谭某、牟某又雇请被告人张某、王某、吴某、汤某等人以同样的模式继续骗取咨询费。2020年10月24日至2021年1月12日期间,共骗取曹某等145名被害人人民币235107元。
审理认为
湖北恩施市利川市法院认为,被告人张某、汤某、王某、吴某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其行为构成诈骗罪。本案4被告人利用互联网等电信技术手段对不特定多数人实施诈骗,可以酌情从重处罚。被告人张某在与唐某、王某、吴某的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是主犯,应当按照其所参与的全部犯罪处罚,其在与谭某、牟某的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是从犯,依法可以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法院决定对其减轻处罚。被告人汤某、王某、吴某在共同犯罪中均起次要作用,是从犯,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据此,遂以诈骗罪分别判处张某等4人有期徒刑二年十个月至有期徒刑一年二个月、缓刑二年不等刑罚,人民币2000元到20000元不等罚金。
骗子花样虽多
但是漏洞百出
如若不慎被骗
请保留证据及时报警!
有事找警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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