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5 09:22 点击次数:139
2021年11月,四川古蔺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领导小组办 公室通过各种渠道和平台发布了《古蔺县关于警示滞留缅北涉诈高危人员的通告》,要求古蔺籍滞留缅北人员限期回国,否则将采取惩戒措施。通告发布后部分滞留缅北人员主动投案回国,但仍有37名滞留缅北人员执迷不悟,拒不回国。现对通告后仍滞留缅北人员采取以下惩戒措施,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实行。
1.一律依法注销户籍。
2.一律冻结其所有银行帐户,并对与其有资金往来的账户严格审核。
3.一律关停手机等通讯业务,暂停微信、支付宝等第三方支付业务。
4.一律纳入失信人员黑名单,限制其坐飞机、高铁、住宾馆、子女就读私立学校、办理贷款审批等。
5.一律截断相关政策补助。对名单涉及人员及其直系亲属一律取消林业、农业等政策性优惠补贴(助),暂停一切政策性补助和资质审查。
6.一律依法追缴违法犯罪所得。对滞留缅北人员所获赃款赃物一律没收,对用赃款购置(建设)的房屋等大宗不动产,依法进行查封、没收。
7.一律从严从重打击。对涉嫌违法犯罪人员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8.一律从严政审。对滞留缅北人员户籍标注“涉诈重点人员”十年内不得撤销。本人及其直系亲属在入团、入党、参军,考取公务员(事业人员)等函询时一律从严把关,原则上不予通过。
9.一律不为滞留缅北人员直系亲属就业提供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
10.一律不为滞留缅北人员直系亲属提供新宅基地申报新建住房。
11.一律限制出境。注销护照、边境通行证。
古蔺县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犯罪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30日
附37名被警示人员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