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3 13:32 点击次数:118
近日,江西上栗县法院对县域内首起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入缅“淘金”案进行宣判,以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判处被告人马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一万元。
基本案情
2020年4月至6月,在缅甸从事电信诈骗的被告人马某以缅甸工资高、月入过万等噱头先后邀集柳某、柳某环、柳某财、邹某、罗某、黎某、黎某如(另案处理)等九名栗籍人员去缅甸务工。根据马某指示,柳某等人将各自身份信息及手机号提供给马某用于购买机票,马某购得机票后通过微信将行程信息发送给柳某等人,柳某等人按照被告人马某提供的机票和行程信息从上栗出发到长沙,然后从长沙坐飞机至云南,再联系马某介绍的“蛇头”经云南孟连县偷越边境至缅甸孟波,最后由马某接到上述人员后将其带进电信网络诈骗窝点工作。2021年4月马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到案后如实交代了其犯罪事实。
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马某非法组织他人偷越国境,其行为妨害了国境管理秩序,构成组织他人偷越国边境罪。综合被告人的犯罪情节、手段、社会危害程度及归案后认罪悔罪态度,遂依法作出上述一审判决。
近年我国电信诈骗案件高发,上栗县域内的电信网络诈骗犯罪案件也呈明显上升趋势,大量不法分子在境外形成诈骗集团进行流水线式电信诈骗,严重危害了社会稳定和百姓财产安全,必须予以惩治。上栗法院将继续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加大打击力度,强化与公安、检察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加强普法宣传,进一步提升人民群众安全感,为平安上栗建设提供有力司法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