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5-13 13:50 点击次数:169
“卡”:电信网络诈骗犯罪分子实施诈骗、转移赃款的重要工具手机卡、银行卡;
“断”:斩断电信网络诈骗违法犯罪的信息流和资金链。
近日
3名涉卡嫌疑人落网
贵州纳雍公安
提醒广大群众
出租/出借/出卖手机卡、银行卡行为
涉嫌犯罪
案例1:租卡涉嫌帮信罪,涉卡人员被刑拘
11月26日,纳雍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获取涉卡线索:陈某使用自己身份信息办理银行卡提供给其朋友帮助他人转移非法钱款。
民警随即将陈某传唤至公安局,经查:陈某受利益蛊惑,将自己的银行卡提供给朋友梓某使用,期间配合刷脸等进行转账,帮助转账46800元,获利200余元,11月4日,陈某再次提供自己身份信息办理的一张银行卡帮助其另外一名朋友马某将他人犯罪所得的钱进行转入转出,在转账 20余万元后被公安机关发现其涉卡线索。
目前,陈某因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2:亲友帮忙涉卡帮信,终将自己送进牢房
8月 27日,周某电话询问其妹夫张某有多少张银行卡,叫张某借给其转公司的工程款,以便公司偷税漏税。张某同意后,随即携带其四张银行卡按照周某发的定位到达一宾馆房间。
到达房间后张某看到有两位陌生人,担心其银行卡所转的钱不是工程款,再次询问周某确认转款是否为工程款。在周某以利益诱惑下,张某同意将银行卡和手机交给房间里的两位陌生人使用,之后张某得知自己帮助周某转的钱并非工程款,是他人违法犯罪的钱款,但因贪图转账得到的利益,仍提供自己及其妻子周某多个银行卡账户及密码给周某等人操作转账,先后转账共计20余万元。
纳雍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获取其涉卡线索,迅速布控将张某抓获。
目前,张某因涉卡嫌疑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案例3:骗取他人银行卡,涉卡帮信被刑拘
10月13日,纳雍县公安局网安大队在工作中发现丁某的涉卡线索,在对该线索核查中发现:调查中,办案民警发现袁某以帮助他人贷款为由获取他人银行卡及密码信息,并将获取的银行卡用于帮助电信网络诈骗国伙转账洗钱。丁某等人通过他人介绍找袁某帮助其贷款,之后按照袁某的要求将自己的银行卡交给其进行贷款使用,袁某将拿到的银行卡用于帮助网络诈骗团伙转账洗钱。
目前,袁某涉卡嫌疑被依法刑事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