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6-04 03:18 点击次数:206
一名内地女子于澳门赌场偷窃手袋,其被捕后承认指控。初级法院合议庭于宣判时裁定,被告一项盗窃罪成,判囚一年。由于赌场内盗窃屡遏不止,决定不予缓刑。
女被告蔡X桂,内地居民,被控一项盗窃罪。案情显示,去年九月廿八日下午一时半,女事主坐在澳门中区某赌场中场一赌台赌博,将一个黑色手袋放在身后座位,内有两千元人民币和约一万港元。
外套掩护作案
稍后,蔡X桂途经见状,趁女事主专注赌博,利用手上的外套作掩护,将其手袋取走,随即离开娱乐场,把袋内的物品据为己有。
法官于宣判时指出,被告表示只取走手袋内金钱,没有留意到其他物品,考虑到案中财物的损失及价值仅有事主的声明。
因此,在欠缺其他左证下,未能证明袋内其他物品的价值。